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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办法(2019年3月修订)-pg电子娱乐官网

发布日期:2019-04-03 阅读:11349 人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及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江苏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苏委教组﹝201498号)“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以下简称“团推优”)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团推优”工作的意义和目标

1.做好“团推优”工作,是党建带团建、团建与党建相衔接的重要切入点,是实现党团员队伍在组织上衔接的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负有“推优”工作的领导职责。各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领导,要把“推优”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党组织要定期听取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情况汇报,对各级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及时进行指导,及时总结和交流典型经验,以推动工作的不断深化。各党总支、团组织要把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来抓,要把能否做好推荐工作作为各基层团组织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形成制度和规范列入年度评选先进的标准之中。

2.做好“团推优”工作,是团的性质决定的。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积极为党培养愿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青年,不断向党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团推优”工作应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在各级党组织和团组织的领导下有序开展。

3.做好“团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是为党培养、输送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发展优秀团员入党,有利于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

4.中央组织部规定,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团组织推荐,要使“团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二、“团推优”提名人选条件

1.我校在校在籍在册团员。

2.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的优秀团员。

3.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考察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无不及格科目,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情况位于班级前列。

5.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自觉用优秀团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积极参加校园文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在校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引领作用。

三、“团推优”工作程序

加强对团员的培养和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是“团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同时,各级团组织“推优”工作的过程,也是对团员进行教育培养的有利时机,应认真做好此项工作,要严格掌握标准,坚持自下而上、集体决定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1.召开支部团员大会,确定“团推优”提名人选

各二级学院团委、团支部在推荐时要统筹兼顾,充分考虑团委、基层团支部的团员结构分布情况,充分考虑学生干部工作情况,依据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指导性意见执行。

支部团员大会应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五分之四。

首先申请入党的团员对自己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进行陈述;其次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与会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最后进行表决。表决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赞成数须超过到会的有表决权团员数的半数,方可确定为“团推优”提名人选。

2.召开团支部委员会,确定“团推优”推荐人选

团支部委员会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到会委员应超过支部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对支部团员大会提出的“团推优”提名人选进行综合考察,讨论确定“团推优”推荐人选。

团支部形成“团推优”意见后,填写《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推优登记表》,同时报送二级学院团组织研究审定。

3.团组织考察审核,确定“团推优”人选

二级学院团组织对“团推优”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审核,征求拟推荐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的相关意见,研究确定拟“团推优”人选,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对拟“团推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团推优”人选个人基本情况、二级学院团组织pg电子娱乐官网的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二级学院团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对公示对象无异议的,二级学院团委汇总“团推优”人选信息及审核意见组织填写《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推优审核表》、《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推优汇总表》,报送学校团委,无异议后报送至同级党组织推荐备案。

四、“团推优”工作注意事项

1.各级团组织应充分认识“团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规范开展“团推优”工作。“团推优”工作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学校团委相关文件执行。特殊情况,经与校团委汇报沟通,可按照党总支的要求依照组织程序随时推荐。

2.“团推优”意见有效期为一年。“团推优”人选如在一年内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应重新“团推优”。

 3.从外单位转入学校的团员,原单位团组织已作为“团推优”人选的,“团推优”意见在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的应重新“团推优”。

4.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应把学生干部、党团组织开展的政治理论学习班优秀学员、三好学生以及各类先进人物作为重点推荐对象,使他们在党组织的教育下更快成长。

5.在推荐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应主动为“推优”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团组织应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反映“团推优”人选的情况,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6.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党委组织部和团委负责解释,原《关于进一步做好向党组织“推优”工作的意见》(常纺院组字〔20061号、常纺院团字〔2006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推优登记表

2、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推优审核表

3、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推优汇总表

  

中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31

附件1: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推优登记表.doc附件2: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推优审核表.doc附件3: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团组织推优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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