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四季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pg电子娱乐官网
发布日期:2020-12-03 阅读:840 人次
各二级学院团委、教工团支部:
共青团员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团章》明确规定的义务,是共青团组织建设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增强团员组织观念、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度第四季度团费收缴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团费。学生团员每月按0.2元。
2.各学院团委要严格落实各团支部团员人数和团费数额,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
3.校团委将对各二级学院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收缴情况将作为共青团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4.请各学院即日起开始收缴团费,12月9日前将本学院2020年度第四季度团费统一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共青团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3日